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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4)佳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3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5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募集金額、發行及轉換條 件與轉換價格之訂定,以及本次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劃 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募集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 令規定或因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因素需要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授 權本公司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次公司債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公司 債之契約、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若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