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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佳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 人為限。本公司目前已洽定應募人,應募人與公司關係入如下: 應募人 與本公司關係 -------------------- --------------------------- 欣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4.27%之前十大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39,305,464股。 5.得私募額度:39,305,464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之參考價格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 者定之: (1).定價日前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之定價將依主管機關公布之法令 定之,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公 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普通股市價及市場慣例而定之,本公 司針對前述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格訂定依據均符合「公開發行公 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尚不致有重大損害 股東權益之情形,其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一.充實營運資金、新設半導體清洗事業部 二.強化公司財務結構為本公司創造半導體清洗事業收入與獲利。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 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 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 之執行預計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 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 11.參考價格:尚未訂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訂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之日後三年內,其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辦理外, 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 私募股票擬授權董事會,於交付日起滿三年依據證券交易法法及相 關規定,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辦理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訂 價日、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總金額、預計進度及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 同意,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 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 客觀環境變化而需要變更時,亦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 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二.為配合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授權本公司董事 長全權辦理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