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114年現增股款繳納憑證訂3/25起上市買賣
(115/03/20 11:23:12)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5534)長虹-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於114年11月11日及114年12月1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90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先行於115年3月25日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申請上市股數:普通股290,325,9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903,259,600元整。
(2)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整。
(3)累計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315,325,9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53,259,600元整。
(4)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
三、股款繳納憑證之劃撥及上市: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5年3月25日(星期三)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往來證券商所開立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屆時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
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市及增資新股上市日期。
五、未提供集保帳號及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先至各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本次未採集保帳簿劃撥領取者,本公司將於股票發放前,另行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劃撥手續。
六、特此公告。


 
 
•相關個股:  5534長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