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債,上限6.5億元
(115/03/20 15:55:2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149)正達-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發行總面額以新台幣650,000,000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 不低於面額之100%
7.發行期間: 三年
8.發行利率: 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購買機器設備及轉投資子公司
11.承銷方式: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6.簽證機構: 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及轉換條件與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之變化而須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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