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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皇龍-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六億元整(依競價拍賣後決定)。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暫訂底價不低於面額之100%發行, 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將依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將依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將依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將依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將依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國內 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時程、 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轉換辦法之訂定, 以及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 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 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 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 之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 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契約及文件, 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