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805)寶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與關係人簽訂營建工程契約案。
1.契約種類:工程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5/5/6~115/5/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璞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預估之交易對象:璞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興建個案及預計交易金額分別如下: 華亞段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2,118,087千元 林口力行段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1,170,675千元 北市新洲美段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1,289,250千元 中壢中運段1期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470,665千元 中壢中運段2期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1,115,325千元 內湖石潭段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838,292千元 汐止案,預計交易金額(含稅): 5,938,830千元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為營建個案興建需求,進行營建工程契約發包。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5月06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115年股東常會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