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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全福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0/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股數:上限39,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法令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由本公司及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發行股數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新藥研發計畫。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與本次增資相關之其他事項以及其他未盡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新股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包括但不限於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或其他籌資工具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則作為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