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09)新鼎-本公司與台通公司共同聯盟投標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資訊通訊系統工程」案,因主體工程發包影響,雙方合意終止契約。
1.事實發生日:110/05/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業主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依110年5月6日收到業主函文內容,以110年4月28日為契約終止日。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 (1)因主體工程發包狀況影響,雙方合意終止契約,今日取得業主通知函。 (2)本案金額約新台幣23.5億元,本公司與台通契約占比各約為85.7%與14.3%。 (3)有關後續結算事宜,擬依原契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之預付款、保留款、履約保證金、已執行內容費用等事項,將另安排會議研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