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于電機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
(114/11/24 17:13:0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869)宏于電機-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

1.事實發生日:114/11/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股款催告繳款期限自
114年10月23日至114年11月24日下午3時30分止。
3.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即喪失其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4年10月28日收足股款。
(3)因本公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股份,若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
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規定,將所認購之股數配發至該股東及員工之登錄專戶
中,發放日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