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87)科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審議委員會與併購特別委員會
1.事實發生日:115/01/13 2.公司名稱:4987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誠拓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 書件,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1條、「公開發行公司併 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第2條等有關規定設置審議委員會與併購特別委員 會,其辦理之審議事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115年1月13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與併購特別委員會,依「公開收 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之1條第3項、「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 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林曉民、獨立董事曾美 春、獨立董事王文正共同組成審議委員會與併購特別委員會,且由獨立董事林曉民擔 任召集人,於後續主持召開審議委員會與併購特別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 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並就本次公開收 購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於法定期限內公告審議結果。本公司獨立董事張耀仁為 本次公開收購案公開收購人主要股東之監察人,有自身利害關係,依公司治理及相關 法令規定,不擔任本審議委員會與特別委員會成員。 (2)茲聘任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為委任之獨立專家,依法出具獨立專家 意見書,並提案於下次審議委員會與併購特別委員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涉及公開收購事項,主席暨董事長戴奉義與本案公開收購人簽署投資人協議書, 且其所代表法人泓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股東應賣承諾書予公開收購人,有自身利 害關係,依公司法第206條準用同法第178條規定,指定董事胡漢良擔任代理主席,並 於討論及表決時離席迴避行使表決權;另獨立董事張耀仁為公開收購人主要股東之監 察人,有自身利害關係,依公司法第206條準用同法第178條規定,於討論及表決時離 席迴避行使表決權。其餘出席董事就本案並無利益衝突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