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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1)訊芯-KY-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Foxconn (Far East) Limited 代表人:蔣尚義 (2)法人董事:Foxconn (Far East) Limited 代表人:徐文一 (3)法人董事:Foxconn (Far East) Limited 代表人:黃英士 (4)法人董事:Foxconn (Far East) Limited 代表人:陳偉銘 (5)獨立董事:丁鴻勛 (6)獨立董事:左大川 (7)獨立董事:張美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符或類似他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決議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 (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