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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2)益張-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陳新約 董 事:黃昭維 獨立董事:李淑憫 獨立董事:何昇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20,195,911權;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 20,160,359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138,921權) 反對權數: 17,342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7,342權) 無效權數: 0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8,210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6,210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總表決權數99.82%,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