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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7)鴻海-代子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武漢)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土地之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地塊一:位於武漢東湖開發區保利南路以西,中環線以南之土地 (2)地塊二:位於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滬蓉高速以北、光谷二路以東之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4/5/16~114/11/2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2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地塊一: 交易單位數量:120,228.98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175.92元/平方米 交易金額:人民幣21,150,099.87元 (2)地塊二: 交易單位數量:318,334.20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243.52元/平方米 交易金額:人民幣77,521,443.09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98,671,542.96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中心;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人民幣78,973,173.26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成本補償價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地塊二:湖北競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人民幣77,521,443.09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燚、餘俊顥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42020004、42040075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閒置資產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