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腦 公告取得、處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退租修改使用權資產(補充1150211公告)
(115/04/29 14:43:1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50)神腦-公告取得、處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退租修改使用權資產(補充1150211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雲林縣台西鄉海南村民生路78號等1件營業廳櫃位
(2)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125巷20號等1件營業廳櫃位
2.事實發生日:115/4/29~115/4/2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2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原524.43坪變更為522.43坪
每單位價格:原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4,607.97元變更為4,621.75元
租金總金額:原每個月新台幣2,416,560元變更為每個月新台幣2,414,540元(含稅),
合約總金額9,658,16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原新台幣72,551,301元變更為72,543,627元

(2)交易單位數量:原522.43坪變更為521.19坪
每單位價格:原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4,621.75變更為4,622.72元
租金總金額:原每個月新台幣2,414,540元變更為每個月新台幣2,409,317元(含稅),
合約總金額4,818,634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原新台幣72,543,627元變更為70,649,991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約部分退租案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每個月支付新台幣2,414,540元(含稅)
租期:原合約租期(113/1/1~115/06/30)內,115/03/01~115/06/30
共1件營業廳櫃位退租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2)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每個月支付新台幣2,409,317元(含稅)
租期:原合約租期(113/1/1~115/06/30)內,115/05/01~115/06/30
共1件營業廳櫃位退租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 :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考前期租約價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中華電信列入回收改裝門市規劃,故回收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4月2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依與中華電信會議共識,租金調降溯自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並辦理差額找補;
經核算找補金額為1,981,518元,115年6月實際應付租金為427,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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