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名 公告翔名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翔名四,代碼:80914)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5年10月2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
(115/09/07 17:09:1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91)翔名-公告翔名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翔名四,代碼:80914)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5年10月2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內容:依翔名四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9月24日至115年10月23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若本公司普通股在櫃買中心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辦法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1)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9月24日。
(2)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5年9月24日至115年10月23日。
(3)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10月23日。
(4)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10月27日。
(5)債券收回價款及發放日期: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15年11月2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三、債券收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各證券商取得,註明:贖回,並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及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向往來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往來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3)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5年 9月24日之前一營業日(115年9月23)起至屆滿日(115年10月23日)之前一營業日(115年10月22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贖回手續。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10月28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相關個股:  8091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