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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倉佑-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5/11/03 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16年1月1日起改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業經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115年11月2日保結稽字第1150029544號函覆准予備查, 並於115年11月3日收函。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股務作業自116年1月1日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凡本公司 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 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