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群聯二」115/1/23起終止櫃檯買賣
(114/11/18 14:55:5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299)群聯-公告群聯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群聯二,代碼:8299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5年01月23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內容:依群聯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4年12月24日至115年01月22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內容:依群聯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簡稱: 群聯二 ,代碼:82992 )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113年4月24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7年12月14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八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贖回權行使相關資訊規定如下:
1、債券收回價款:每張按債券面額100,000元,以現金贖回債券面額。
2、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4 年12 月24日。
3、轉換債收回基準日:115年1月22日。
4、轉換債終止上櫃買賣日:115年1月23日。
5、債券收回期間:114年12月24日至115年1月22日,因本債券為無實體發行,故請自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1月21日止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贖回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三)、債券收回程序:
1、本轉換債採無實體發行,請檢附以下文件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贖回手續,由交易券商於收件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1)『有價證券轉(交)換/買(贖/賣)回/註銷/認股/覆約/兌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書』127表單(註明贖回)(可由各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
2、債券收回之相關稅賦暨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費:因本次收回無利息補償,故不適用。
3、轉換債價款發放日:115年2月3日,採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於交易證券商之款項劃撥帳號將收回價款扣除匯費後,以匯款方式支付各債券持有人。
4、債權人若已將持有之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5、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5年1月26日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6、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1月26日前以書面至往來證券辦理請求轉換普通股,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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