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71)大同-代子公司大同全球控股(股)公司公告取得有價證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大同美國電機(股)公司、大同日本(股)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7/28~115/7/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2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大同美國電機(股)公司 交易單位數量:1,000仟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211.848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 211,848 仟元
大同日本(股)公司 交易單位數:90仟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6,479.701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83,173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大同(股)公司為持有大同全球控股(股)公司100%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大同(股)公司為持有大同全球控股(股)公司100%之母公司, 為配合海外市場拓展及整體營運佈局,由大同全球控股(股)公司統一持有 並管理海外轉投資公司所作之架構調整。 前次移轉之情形: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大同全球控股(股)公司本次透過增資發行新股予大同(股)公司, 取得大同美國電機(股)公司及大同日本(股)公司100%之股權, 將依新股發行作業交付普通股予大同(股)公司, 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大同全球控股(股)公司董事會決議,採用資產淨值作為移轉價格, 其資產淨值已取具會計師合理性意見。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178.99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大同美國電機(股)公司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1,000仟股 持有金額:NT 211,848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制情形:無
大同日本(股)公司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90仟股 持有金額:NT 583,173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制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0.78%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1.72%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8,690,16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7月28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1.依公司核決權限、取處程序辦理。 2.取得有價證券標的之淨值分別為:大同美國電機(股)公司為新台幣211.0191元; 大同日本(股)公司為新台幣6,178.99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