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第十八次買回庫藏股2,200仟股相關資訊
(114/11/04 16:37:2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101)南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第十八次買回庫藏股2,200仟股相關資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09,010,86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1/04~115/01/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2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7.00~4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3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4,428,595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7/31 ~ 114/09/03 、預定買回股數(股):22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1833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3.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4/17 ~ 114/06/05 、預定買回股數(股):1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319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29.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9年執行率99.76% 100年執行率99.83%
105年度執行率87.22% 114/9/30止執行率38.12%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14.11.4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1)轉讓股份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轉讓種類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
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2)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3)受讓人資格: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6個月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
之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員工(含經本公司簽約勞動契約或投保勞保及災保之顧問、定期聘僱及外派員工,
不含外籍勞工),且於員工認購基準日或繳足認購股款前仍在職,得依本辦法第五條
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4)轉讓程序: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授權董事長分次轉讓予員工。
(5)約定每股轉讓價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每股平均價格
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再增加者,得按發行股份增加
比率調整之。
(6)轉讓後之權利義務: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
餘權利義務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7)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依轉讓辦法辦理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次南港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股份,
依其所定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該公司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
預計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另其所擬定之
買回價格區間為27.00元至45.00元間,與南港公司近期股價區間相近,
本會計師認為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114.9.12辦理減資,累計實際已買回股數由5,032,000股降為4,428,59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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