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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322)康師傅-DR-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1688號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 (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報告事項: 1. 省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賬目、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2. 批准派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3. 批准派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特別末期股息; 4. 重選井田純一郎先生為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5. 重選魏宏丞先生為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6. 重選栃尾雅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7. 重選執業會計師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 事會釐定其酬金; 8. 「動議向本公司董事會給予無條件全面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 以及動議全面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會根據一切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並在其規限下, 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購回股份,惟須受以下條件規限: (a) 該項授權之有效期不得延至有關期間之後; (b) 該項授權須授予董事會權力,以促使本公司按董事會酌情決定之價格購回股份; (c) 本公司於有關期間根據本決議案(a)段購回股份總面額,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通過 當日已發行之本公司股本總面額之10%;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通過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較早之日期 為止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依據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 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回或修訂本決議案之日。」 9. 「動議批准及採納本公司之經修訂及經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新組織章程」) (註有「A」字樣的副本已提呈大會並由大會主席簡簽以資識別),以取代及排除本 公司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且即時生效,並授權本公司董事作出就採納新組織 章程而言屬必要之一切事宜,包括為及代表本公司參與新組織章程及所有必要文件 的註冊及╱或歸檔」。 6.臺灣存託憑證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5/15 7.臺灣存託憑證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15 8.臺灣存託憑證停止兌回及再發行起訖日期:115/05/04至115/06/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會常會時間:115年06月08日(星期一)上午十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