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47)強生-本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處分所持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全部股份,並取得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以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票轉換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4/22~115/5/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截至115年4月22日止及民國115年5月5日止之交易數量均為38,353,839股; 每一股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份換發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0.909股普通股。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於實際股份轉換完成後另行補充公告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條件:依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簽訂之股份轉換契約。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為股份轉換。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1)依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簽訂之股份轉換契約。 (2)會計師出具之股份轉換轉換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2.82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截至115年4月22日止之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計38,353,839股, 投資金額約1,232,592仟元,持股比例為27.82%,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本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處分所持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全部股份,並取得易威生醫科技 (股)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不適用。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5月5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奕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呂淨君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執業登記文號:全聯會一字第1020061號 會計師證書:金管會證字第5626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1.民國115年4月22日為健亞股東會決議通過與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股份轉換案,為本公司處分所持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全部股份。 2.民國115年5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不行使異議股東收買請求權,為取得 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3.本公司於115年4月28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聲請定暫時狀態處 分,禁止健亞執行或進行115年4月22日上午9時股東常會討論事項(三) 健亞公司擬與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暨本公司普通 股終止上櫃案、及討論事項(四)健亞公司擬於股東會決議通過股份轉 換案後,申請停止公開發行案之議案。目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仍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