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汽電 代重要子公司星能(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出售星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進行集團組織架構調整
(115/06/29 18:31:2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26)台汽電-代重要子公司星能(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出售星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進行集團組織架構調整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星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星寶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6/29~115/6/2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51,787,000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約新台幣10.54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45,704,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汽電)
(2)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架構調整,故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架構調整,故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架構調整,故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次交易以現金為對價,於股票交割日一次收訖。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星寶公司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後之財務報表所示淨值,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54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星能(股)公司:數量0股,金額新台幣0元,持股比例0%,無權利受限情形。
台汽電:51,787,000股,金額新台幣545,704,000元,持股比例100%,無權力受限情形。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6%,占權益比例1.05%,營運資金為:(452,41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集團投資架構調整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架構調整,故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岩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吳宏一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70015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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