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155)博智-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致債券持有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1/11 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 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4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後 ,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2)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對本次修訂「國內第一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11日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處所為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二路128號)收,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逾期未表示者 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惟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 之異議視為撤回。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辦理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相關事項, 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 本公司董事長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