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董事會通過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計15億元
(114/11/11 16: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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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4)長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15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因應中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及調整財務結構。
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擬採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8.賣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9.買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轉換辦法、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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