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726)永記-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遭行政裁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4/23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袋式集塵機等設備故障無法顯示讀值,未維持空氣污染物 監測設施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4.處理過程:本公司除修復該項設備並加強人員定期檢測維護保養,以符合 法令規定。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168萬元及環境講習8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68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68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人員教育訓練對監測設施及集氣罩等定期維護, 以維設備正常運作。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