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鋒 公告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115/01/09 16:03:1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26)龍鋒-公告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1/09
2.公司名稱:龍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龍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4.相互持股比例:龍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0.37%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龍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鋒企業)為整合資源、提升經營績效及
提高競爭力,雙方業於民國(以下同)115年1月9日分別召開董事會通過分割案,由龍
鋒企業將外銷部、資材部、生產一部之成型一課、生產二部、品保部及研技部之相關
營業,以及管理部與前述部門有關業務(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本公
司以現金為對價,概括承受龍鋒企業前述部門之營業及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龍鋒企業
現有客戶、除與不動產、租賃改良、模具、及成型二課與硬化課相關之固定資產外,
其餘與生產有關之固定資產、以及經雙方協商後同意移轉之相關部門員工。分割完成
後,龍鋒企業與車燈相關之業務將整合至本公司,本公司在組織的強化與整合下,將
持續專注於車燈AM市場及改裝市場,以提昇效率及提高競爭力為目標,持續擴大產品
項目與營收規模。因本分割係以現金為對價,分割後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變,仍為
新台幣(以下同)644,305,730元。本分割案係全數以現金為對價,分割之營業價值
暫以龍鋒企業民國114年9月30日自結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並考量折舊、資本支出計
畫及預估至分割基準日相關科目之價值變化及其公允價值等因素進行預估,並參酌獨
立專家合理性意見書訂定之,暫訂以200,000,000元為分割對價。本公司與龍鋒企業
預計於115年3月5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審議本分割案,俟雙方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後確認。如分割讓與資產及負債有調整之必要時,得由雙方董事會授權雙方董事長
協商調整之。此外,本分割案屬於同一控制下的組織架構重組,依相關財務會計準則
規定,本公司將以龍鋒企業分割讓與營業及業務之帳面價值入帳,分割對價與帳面價
值之差額將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本次分割對價,本公司將以自有資金支應。
本分割案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5年7月1日,倘因踐行相關法定程序或實務需求,而有
調整分割基準日之必要時,授權由雙方董事長協議調整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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