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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宏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396,490,65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07~115/10/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55~29.25,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000,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7/09 ~ 115/07/22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6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15年08月06日董事會通過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於中華民國115年08月07 日至115 年10月05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數量總額為16,000,000股,其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 股12.55 元至29.25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4.8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 1.32%,茲 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 決策過 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