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菱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增資大陸地區公司案
(114/11/07 16:34:1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32)光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增資大陸地區公司案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4/11/7至民國114/1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經由持股100%之第三地區子公司香港全茂國際有限公司
以自有資金增資大陸地區孫公司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港幣4,300仟元
6.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光菱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港幣4,000仟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港幣4,300仟元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從事積體電路、電子零組件等商品之買賣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11.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港幣-954仟元
12.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港幣-1,810仟元
13.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港幣8,300仟元
1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
1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7.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20.經紀人: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改善財務體質、充實營運資金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港幣8,300仟元及美金900仟元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1.56%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83%
28.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52%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59,878仟元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1.5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83%
32.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52%
33.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1年度新台幣 58,673仟元
112年度新台幣-63,693仟元
113年度新台幣 4,806仟元
34.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5.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7.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0.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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