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碩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40%彌補虧損案
(115/03/12 09:40:3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59)凱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爰依公司法規定,辦理減資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776,142,000元
4.消除股份:77,614,200股
5.減資比率:4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164,213,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5/25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16,421,3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減資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400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600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辦理或併股後仍不足壹股者,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折以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凡以劃撥集保股票之股東,前項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其股份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前述收盤價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嗣後如因其他因素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造成減資比例發生變動,則實際減資比例以變動後之比例為準。
(三)本案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於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全權代表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核處其他減資相關事宜,含或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及或有未盡事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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