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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遠東新-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換辦法」之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1/07 2.公司名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 發行及交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及114年7月1日法令 生效後,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三、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換辦法」 ,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8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 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 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郵寄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07號36樓(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