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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宏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5%~102%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指定之委託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本次 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條件、轉換辦法 與發行價格之訂定及本次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 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因應主客觀因素而需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配合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 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 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