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網 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15/11/06 1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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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9)台智網-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15/11/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宜娟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台通光電(股)公司總經理兼任業務部副總經理、新弟投資
(股)公司監察人、瓊蓮(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董事長、慶通(股)公司董事長、
鑫通資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除李慶煌董事、李宜娟董事、李嘉豪董事、陳玉玲董事因利益迴避不參與表決外,
經代理主席徵詢其他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總經理之委任,自115/12/01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