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拓宏宇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
(114/11/04 15:53:1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14)資拓宏宇-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

1.事實發生日:114/11/04
2.公司名稱: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7,725,000股,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77,25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10月13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43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 1,158,000股
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6,56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4年
3月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
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
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
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臺幣38.98元 (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
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8倍為上限
,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46元溢價發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A.競價拍賣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4年11月11日
B.公開申購期間:114年11月12日至114年11月14日
C.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4年11月14日至114年11月18日
D.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11月12日
E.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11月17日
F.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年11月19日至114年11月20日
G.增資基準日:114年11月20日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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