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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大宇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股票)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1/22 2.公司名稱: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2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變更公司名 稱案,並經經濟部民國115年1月7日經授商字第114302073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原名「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由「大宇資」更名為「光聚晶電」,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111」。 二、115年1月22日董事會決議,擬訂定115年3月11日為更名換發基準日,辦理新股票 換發作業。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 本公司名稱由「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由「大宇資」更名為「光聚晶電」, 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111」。 2.本次更名應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為109,091,0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金額合計新台幣1,090,910,510元。每1股換發新股票1股。本次換發有價 證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3.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依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 率100%。 4.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次更名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3月6日。 2.舊股票停止股票過戶期間:民國115年3月7日至民國115年3月11日止。 3.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115年3月11日。 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暨上櫃買賣日期:自民國115年3月12日。 5.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15年3月12日。 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3.股東若持有現股未辦妥過戶者,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股票轉讓 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及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045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路二段67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掛號郵寄者以115年3月6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更名換股作業計畫書,經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 後辦理之。 二、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若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 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