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7)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資本管顧公告向新光人壽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1號6樓部分房屋 2.事實發生日:115/6/23~115/6/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32.00坪 (2)每單位價格: 115/07/01~115/10/31,共計4個月份為裝潢免租期 115/11/01~117/06/30租金約新臺幣2,487元/坪/月(含稅), 總金額新臺幣79,584元/月(含稅) 117/07/01~119/06/30租金約新臺幣2,562元/坪/月(含稅), 總金額新臺幣81,972元/月(含稅) 119/07/01~120/06/30租金約新臺幣2,638元/坪/月(含稅), 總金額新臺幣84,431元/月(含稅)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4,810,932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臺幣4,389,319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與母公司台新證券於同棟大樓辦公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5/07/01~120/06/30 (2)付款條件:月付 115/07/01~115/10/31為免租裝潢期 115/11/01至117/06/30 ,按月支付新臺幣79,584元(含稅) 117/07/01至119/06/30 ,按月支付新臺幣81,972元(含稅) 119/07/01至120/06/30 ,按月支付新臺幣84,431元(含稅)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租期未滿1年,承租人除合計第1年租賃年度租金仍照付外,並須 付給出租人相當3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租期滿1年後,承租人如要求中途終止租約,應於終止日3個月前 以書面通知出租人,並須付給出租人相當3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不適用 (2)估價金額:不適用 (3)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本公司辦公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