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10)華立-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臺幣50億元聯貸案。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華南商業銀行及其邀請之共同主辦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5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新台幣50億元聯合授信案。此聯貸案將視銀行團籌組情形得於20%範圍內調整總額度, 最後額度以簽約時之額度為準。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0.具體目的:償還金融機構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