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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勤益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十四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714,854,67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1/12~115/01/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2.00~3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依本公司114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核議。 說 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其相關事項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2,714,854,678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114年11月12日至115年01月11日止。 (五)預定買回之數量:1,500,000股。 (六)買回之區間價格:22元至35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公司股份。 (七)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八)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4% (九)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十)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十一)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十二)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如附件。 (十三)委請證券承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如附件。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意見,一致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0.7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 產之百分之2.2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摘錄自董事會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承銷商認為勤益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尚屬合理,而買回股份數 量及買回價格除對公司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 無產生重大影響。(摘錄自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