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15/05/29 17:53:0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17)鴻海-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張慶瑞董事
劉憶如董事
許慈美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7,153,867,56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364,299,517權)
佔出席總權數82.43%;
反對權數25,098,20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5,098,203權)
佔出席總權數0.28%;
無效權數148,32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出席總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1,499,504,48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92,430,952權)
佔出席總權數17.27%,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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