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41)柏承-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暨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0/29 2.減資基準日:115/10/3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經民國115年0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 損。並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10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150019732 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本次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股數113,354,005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33,540,05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23,354,005股,減少資本新台幣 233,540,050元。 (四)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率為20.602717%,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206.02717股,即每仟股換發 793.97283股。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發行股份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 (六)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 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206.02717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793.97283股),減資後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 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 之畸零股,按面額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所餘畸零股份,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 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凡以劃 撥集保股票之股東,將做為充抵無實體登錄費用或抵繳集保劃撥費用。 (七)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12月16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5年12月17日至115年12月2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12月20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2月20日適逢假 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15年12月18日下午4:00止,掛號郵寄過戶者以民國 115年12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12月21日至115年12月25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12月25日。 (六)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即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15年12月28日。 (七)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原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三)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股票換發股票申請書、舊股票 、原留印鑑、(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 存券轉帳申請書。 (四)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換發及過戶手續: 股票換發申請書、舊股票、原留印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股東印鑑 卡(舊戶免附)、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集保股票交付清單等)、(673/671 )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電話:(02)2361-1300。 (六)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四、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五、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12/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12/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12/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12/28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90,0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NA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換股作業計畫,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並 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本公司 將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