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 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平鎮二廠及平鎮研發大樓之土地及建物
(115/11/05 13:39: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51)力特-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平鎮二廠及平鎮研發大樓之土地及建物

1.事實發生日:115/11/05
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活化資產、降低費用,處分平鎮二廠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
42號)及平鎮研發大樓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42之2及42之3號)之土地及建物,董
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相關個股:  3051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