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汽電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1億股案
(114/11/12 16:23:5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26)台汽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股數100,000,000股,發行總面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整。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相關規定並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0,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10,0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8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以下事項:
(1)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上開「自律規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於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70%至85%之範圍內訂定之。
(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有因市場狀況或依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者。
(3)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經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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