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通過法案,2026及2027年對部分個人及小型企業企業減稅30%
依據Viet Nam News報導,越南國會於本(2026)年8月24日通過決議,針對年營業收入未超過100億越南盾(約美金38萬元)之個人及企業減徵30%稅金,以支持因應經濟困難能力有限之家庭企業、自雇者及微型企業。
上述優惠措施適用範圍包括適用範圍包括2026及2027年,年營收未超過100億越南盾的個人及企業可減免30%之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惟8月24日後新成立或拆分的企業實體,若合併年營收超過100億越南盾,則該新成立的企業不得享有減稅優惠。依法已獲得其他稅收優惠的企業,該30%減免將根據扣除現有稅收優惠後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計算。
財政部長Ngo Van Tuan表示將有99.86%之個人和家庭企業,以及81.1%企業享有減稅優惠。越南政府預估此措施將使今年國家預算收入減少約3.19兆越南盾,2027年減少約3.51兆越南盾。(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