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針對發展循環經濟與強化塑膠回收提出新措施
一、依據歐盟執委會本(114)年12月23日新聞稿及問答集,執委會公布首輪試點行動計畫(pilot actions),該行動計劃聚焦塑膠產業,盼優化塑膠回收再利用,以發揮歐洲單一市場潛力,強化歐盟經濟安全、戰略自主性、競爭力與環境永續性。
二、歐盟塑膠回收產業刻正面臨回收材料市場分散化、能源成本高昂、原生塑料(virgin plastic)價格波動劇烈、及第三國不公平競爭等壓力,導致回收業者之產能利用率下降,自2021年17%降至2022年10%,2023年更跌至6%,經濟損失嚴重,並威脅歐盟循環經濟目標與產業競爭力。
三、依據執委會聯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re)研究顯示,循環經濟為塑膠產業帶來龐大機會,可促進該產業碳排放量減少45%,落實能源脫碳,並於2050年前每年為該產業帶來每年180億歐元貿易順差。歐盟將先透過前揭試點行動計畫,改善市場分散化,確保公平競爭,並推動相關投資和創新,並續於2026年提出循環經濟法案(Circular Economy Act),改善再生原料(secondary raw materials)之單一市場運作。
四、依據歐方新聞稿及問答集,本次歐盟新措施簡摘要點如次:
(一)克服市場分散化:
1.依據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制定歐盟層級之塑膠廢棄物終止(end-of-waste criteria for plastics)草案,以明確規定回收材料可被視為再利用材料之標準,以建立歐盟回收塑膠單一市場,簡化回收業者(尤其是中小企業)之行政程序,並確保歐洲高品質回收材料之穩定供應,該草案並於同(23)日開放徵求公眾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1月26日。
2.執委會將向會員國提交一次性塑料指令(Single-Use Plastics Directive)下有關PET一次性塑膠飲料瓶(PET single-use plastic beverage bottle)之回收材料含量實施細則,並待會員國投票表決通過,以確保化學回收塑膠(chemically recycled plastics)與機械回收塑膠(mechanically recycled plastic)搭配下,為歐盟回收目標做出貢獻,並提高法律確定性,進而促進歐洲各地對化學回收之投資。
3. 執委會計劃重啟並強化循環塑膠聯盟(Circular Plastics Alliance),並將其打造為結構化與具包容性之平台,促進塑膠價值鏈各環節之合作,使產業相關利害方、會員國和執委會共同確定優先處理事項,因應關鍵挑戰。
(二)確保公平競爭:
1.為確保歐盟生產塑膠與進口塑膠之公平競爭,執委會刻正為原生塑膠和回收塑膠制定不同海關稅則編碼,俾利會員國海關和主管機關執行塑膠進口相關法規。
2.將監控歐盟及全球原生塑膠和回收塑膠市場,以擬定相關貿易措施,確保歐盟生產之塑膠與進口塑膠公平競爭。
(三)鼓勵投資和創新:
1.執委會將加強與各會員國銀行和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之合作,強化對循環經濟計畫之支持力度。
2.執委會將透過設立競爭力協調工具(Competitiveness Coordination Too, CCT)試點計畫,支持跨區域循環經濟中心(Trans-Regional Circularity Hubs)之發展,該中心將推動跨境合作,擴大回收和循環經濟之規模。
五、執委會另於同(23)日對一次性塑料指令(Single-Use Plastics Directive)啟動公眾諮詢,盼瞭解該指令各項措施之影響,做為未來倘修訂該指令之依據,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17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