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宣告氣候變遷法部分違憲,德國擬提高二氧化碳減排目標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於今(2021)年4月29日發布新聞,表示德國2019年聯邦氣候變遷法(Federal Climate Change Act)部分違憲,國會必須在2022年底前修法明定2030年以後減碳目標。該法主要明訂德國有義務於2030年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55%;規定能源、運輸、建築、農業等產業溫室氣體年度排放上限;倘未達目標,則將課予減排的法律義務。
本釋憲案係由九名青年組成的小組提出,該小組獲得德國地球之友(BUND)等環保團體的援助,對德國2019年通過的聯邦氣候變遷法提出質疑,認為該法律未能有效及足以限制氣候變遷,因而侵犯他們所享有未來的基本人權。
憲法法院認為氣候變遷的影響,與所有人的未來休戚與共,德國氣候行動法部分條文,將部分減排負擔延遲到2030年以後,但未明確規定2030年以後減排時程與目標,此已侵犯提案青年享有未來的自由與權利,立法部門需在2022年底前修法明定2030年以後減排目標。
德國經能部部長Peter Altmaier(基民黨CDU)認為此判決對於對抗氣候變遷、青年的未來以及未來經濟前景的規畫,具有重大且深遠的意義。渠並重申他過去所倡導的對抗氣候變遷及強化經濟20項計畫,已將2022年至2050年的減排目標進行說明與規畫。
德國財政部長Olaf Scholz與環境部長Svenja Schulze(同屬社民黨SPD)表示,將儘速備妥修法草案向聯邦政府提供建議。
環保團體如Fridays for Future對此判決表達肯定與振奮,認為此顯示對抗氣候變遷已成為人民基本權利。德國綠黨所推派今年9月大選的總理候選人Annalena Baerbock女士,則讚揚此係具歷史性的宣示。
在聯邦憲法法院的壓力下,德國聯合政府總理Angel Merkel及財政部長Olaf Scholz日前為向上調高目標進行首輪談判,希望到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比1990年減少65%,2040年的減排目標則設定為88%。(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