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80)虹光-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通知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5/04/01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 暨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經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已無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情事, 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惟仍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 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 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5/04/07 5.因應措施: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