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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6)新昕纖-公告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蘇凱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所有紡織業相關業務均可。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6/26-118/06/25共計三年。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 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如本公司新任董事有上述情事時, 在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前提下,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贊成37,938,491權(佔表決權數92.73%)、反對370,353權(佔表決權數0.90%)、 無效2,595,000權(佔表決權數6.34%)、棄權與未投票7,252權(佔表決權數0.0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