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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宏致-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5/14 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5年5月14日下午3時30分截止, 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股款催繳期間為民國115年5月15日至 115年6月15日下午3時30分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限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 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公司作業完備後,依其所認購之股數,撥入其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