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捷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115/04/01 16: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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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6)智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1
2.減資緣由:為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119,010,000元
4.消除股份:11,901,000股
5.減資比率:16.59809487%
6.減資後股本:598,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5/20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59,80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待115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
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關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銷除股份,每仟股減除約減少165.9809487股,即每仟股換發約834.0190513股,
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
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
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
日之收盤價折以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認購之。
(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造成減資比例
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減資比率,或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
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提請115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本案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
減資相關事宜,俟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
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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