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碩 本公司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撤銷銀行存款扣押之執行命令
(114/10/23 16:57: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10)寶碩-本公司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撤銷銀行存款扣押之執行命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寶碩財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莉文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北院信114司執甲字第6131號。
4.事實發生日:114/10/2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4/02/19 銀行存款有遭圈存扣押情事,
係因本公司前已提起刑事告訴及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之被告王莉文持系爭偽造之本票,
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所聲請之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金額為新台幣1.2 億元另加計年息6%利息及執行費用等。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本公司委任律師向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撤銷系爭扣押命令;
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駁回王莉文強制執行之聲請,並撤銷系爭扣押命令。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於收到執行命令後,
委請律師依法律規定辦理後續事宜,以維護公司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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