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輝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15/11/06 18:19:2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734)杏輝-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1/0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不超過33,000仟股,總發行面額預計為新台幣33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依相關法令規定與承銷商
依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發行新股總數80%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記載之股東及其
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辦併湊之部分,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為資本巿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作業
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計畫之
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
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依
相關法令及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2)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劃之相關發行作業,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決及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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